舞蹈学类、表(导)演类(含戏剧影视表演、戏剧影视导演、服装表演方向)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、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方向的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386,美术与设计类、书法类、播音与主持类、音乐类音乐教育方向的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411。
艺术综合成绩由高考文化课成绩(即普通高考综合分和照顾加分之和)和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。
舞蹈学类、表(导)演类(含戏剧影视表演、戏剧影视导演和服装表演方向)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、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方向的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:(0.5×高考文化课成绩/900+0.5×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/300)×500。
美术与设计类、书法类、播音与主持类、音乐类音乐教育方向的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:(0.55×高考文化课成绩/900+0.45×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/300)×500。
兼报不同专业的考生,其综合成绩分别按照不同专业对应的公式合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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